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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 |
發表於: 2025-03-10 01:22:28
我想问一下新来港人士伤残金是不是要等7年才可以申请,还是一年以后才可以申请,有知道的朋友吗,麻烦各位告知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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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末路人 |
發表於: 2025-03-10 13:37:19
傷殘津貼的申請資格: 符合下列居港規定: 已成為香港居民最少7年;及 在緊接申請日期前連續居港最少1年(在該年內如離港不超過90天,亦視為符合連續居港1年的規定)。 註: 非法留港的人士,以及並非以定居原因獲准在香港居留的人士(例如輸入勞工和旅客),均不符合資格申請。 18歲以下的香港居民可獲豁免上述(a)項居港七年及(b)項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 在核實申請人是否符合上述(b)項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時,如申請人在該段時間內在香港以外的地方修讀全日制課程;或從事有薪工作而又能提供文件予以證明,有關的離港日數可獲考慮豁免計算;或因病需在香港以外地方就醫而又能提供足夠理由及文件證明其情況,社署署長可酌情考慮豁免計算有關的離港日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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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 |
發表於: 2025-03-10 13:55:12
@末路人 谢谢你的解答,本人已了解,非常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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