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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核安排

就不获批准的申请,关爱基金秘书处(秘书处)会以挂号邮件发出申请结果通知书。申请人可在收到通知书後14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秘书处提出有关理据以要求覆核。秘书处在收到覆核申请後会通知申请人确认收到覆核申请,并覆核个案。如有需要,秘书处会联络申请人索取进一步资料。因应个案的情况及申请人所提出的理据,秘书处或会向有关的政府决策局/部门查询及索取资料。在完成覆核後,秘书处可维持或更改原来的决定,并以书面通知申请人覆核结果。除非有充份理由,逾期覆核申请将不予受理。

关爱基金专责小组/秘书处就覆核申请的决定为最终决定。